个人电子银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联系方式:95389;以下简称“我行”或“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儿童及其监护人而言的重要性,也感谢儿童及其监护人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会尽力保护儿童信息安全。同时,我行承诺依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鉴于此,除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以外,我们将通过《个人电子银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向儿童及其监护人说明我行个人电子银行会如何收集、存储、保护、使用及对外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儿童信息”),以及我行为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并说明儿童及其监护人所享有的权利。本规则中“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另有约定外,本规则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规则为在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与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儿童应当在其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我们的服务。

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规则。如果您是儿童本人,您需要和您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共同仔细阅读本规则,并确认了解我们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特别是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提示的部分。儿童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在监护人指导下使用我行的产品、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如儿童的监护人不同意儿童按照本规则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将可能导致我行的产品、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请监护人要求儿童立即终止使用我行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儿童的监护人对所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时,请监护人按《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第九条中的联系方式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规则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2.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3.我行如何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

4.我行如何实现儿童个人信息权利

5.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行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业务需要收集使用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不会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为向儿童用户提供服务并确保电子银行服务安全,在儿童用户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我行会收集儿童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主动输入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信息。我行在《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当中,结合具体服务逐一说明了需要您同意我行收集的信息类型与用途以及拒绝同意的后果。具体请查阅《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

请您理解,我行提供的与儿童有关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若我行需将儿童个人信息用于本规则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我行会按照法律要求向客户充分告知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种类、保存期限等,并再次征求客户的同意。

在以下情形下,我行会停止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另有规定的除外:

1)我行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我行不再为您提供我行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撤回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我行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按照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约定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我行重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对可能接触到儿童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必要的授权原则,并采取技术措施对工作人员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记录和管控,避免违法处理儿童个人信息。为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安全,我行会使用必要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防止儿童个人信息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我行仅在《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及本规则所述目的的最短必要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存储儿童个人信息

请务必妥善保管好儿童个人电子银行注册账号及其他身份要素。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行保障儿童的账号安全。在使用我行服务时,我行会通过个人电子银行的注册账号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个人的身份。一旦泄漏了前述信息,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发现个人电子银行的注册账号/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立即和我行取得联系,以便我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在发生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阻止安全事件扩大。我行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App推送通知、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您(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难以逐一告知时,我行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行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我行如何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承诺对儿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仅在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约定或另行依法取得客户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如果为了向用户提供服务而需要将儿童信息共享至第三方,我们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儿童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们将要求第三方对儿童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及我行对客户的承诺。

我行不会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如确需披露,我行会向客户告知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儿童个人权益的影响,并事先获得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授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我行可能会公开披露个人信息,届时我行将会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执行。 

四、我行如何实现儿童个人信息权利

为了您可以更加便捷地实现儿童个人信息权利(包括访问、更正及更新获取个人信息副本、删除等),同时保障您注销账户的权利,我行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按照我行《个人电子银行隐私政策》当中用户控制个人信息的权利进行操作。

请您注意,如您要求我行删除特定儿童个人信息,可能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我行相关产品和服务或产品和服务中的某些具体业务功能。如您发现在未事先征得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个人信息,请及时联系我行,我行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五、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及服务运营需要,我行将对本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会通过我行电子银行渠道公布,公布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 请您注意关注相关内容的变动,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服务,并注销相关的账户,我行将停止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接受变动内容。